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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化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副主席、苏州大学苏绣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姚建萍: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众多、地域特色鲜明,能够全方位参与旅游活动,非遗与旅游融合的典型性与示范性日益显现。非遗已是各地推进文旅融合的重要抓手。如何在保护好非遗的基础上,活化利用好非遗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和不容忽视的时代命题。当下存在着商业化过度等问题,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的标准化工作变得更加迫切,且这项工作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传承、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地方形象的塑造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非遗和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吸纳非遗保护和民俗领域的专家学者,提升非遗与旅游融合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发挥各非遗领域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以协会成员为基础,制定符合本地非遗类型实际的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形成不同非遗类型、不同旅游类型的标准体系。

制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在旅游业中的使用标准。修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将其与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并明确使用条件、范围和标准。

规范非遗与旅游融合的程序与过程。相关部门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标准化管理规范,一方面,鼓励非遗进入旅游景区,或者以非遗为中心建立旅游体验基地,制定非遗景区或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相关评定办法。另一方面,明确非遗项目与旅游融合的程序和过程,实施“备案跟踪管理制度”,即非遗传承人和非遗运营商须在区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备案后方可开展旅游营运业务,在旅游目的地组织专家对非遗的传播、开发、利用进行跟踪指导。

确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相关利益主体的保护责任及其行为规范。在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标准化工作中,涉及非遗传承人、非遗经营者、景区运营方和政府部门等相关参与主体,各方应在过程中各司其职、各有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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